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14-6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14〕81号 成文日期: 2014-07-03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1—2014—0011 有效性: 失效

关于转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2014-201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2017-12-09 17:01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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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14-201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4至201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景宁畲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近年来,我县积极创造条件,坚持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实事项目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拥护。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老龄事业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为老年人办实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研究,2014至2015年为老年人办10件实事。现就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事项目和责任部门

  (一)切实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和管理服务水平。适时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断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管理服务水平,高龄补贴适当提高。高龄补贴和90岁、100岁老人一次性奖励金发放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老龄办。

(二)逐步提高老人医疗保障水平。

  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和报销比例,到2015年,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建立大病医疗保障制度。

责任部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三)加大困难老人社会救助力度。

  稳步提高老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建立临时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启动“爱暖空巢”农村留守老人家庭用电线网改造计划,组织开展“助老济困送温暖”活动,每年走访慰问空巢、失能半失能、高龄特困老人100户以上。

  责任部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老龄办。

(四)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功能。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推进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筹建县养老护理中心暨综合敬老院,实现全县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张,2年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以上,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责任部门:财政局、民政局。 

  (五)努力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入普法计划,支持和鼓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贯彻实施《景宁畲族自治县老年人优待办法》,对景宁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在县人民医院就诊每次减免3元就诊(挂号)费的优待。

  责任部门:司法局、卫生局。

  (六)继续加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加强县城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对农村乡镇、街道现有老年活动场所和“星光老年之家”进行改善,通过改善转型升级,基本具备服务、教育和娱乐三大功能,让老年人协会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

   (七) 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广泛动员组织全县涉老服务组织、窗口单位参与争创“敬老文明号”, 2年创建“老年宜居社区”1个以上;老人节期间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含老年节集体祝寿活动);每年组织为百岁及以上老人上门免费体检一次;对75岁以上的符合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的老人发放住房补贴。

  责任部门: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龄办。

  (八) 不断丰富城乡老年文化生活。

  加强老年人文化活动设施和队伍建设,支持与鼓励发展各类老年文艺队伍,培训老年文艺骨干,开展送文化下乡,结合乡镇农家书屋让老年人共享文化资源。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城乡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各乡镇、街道(含社区)级老年人协会免收一台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接入费和视听费。

责任部门:文广出版(体育)局、电视台。

  (九)拓宽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渠道。

  继续抓好老年大学和老年电视大学教学工作,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扶持,建设村级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不断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每年创建省、市级示范教学点各1个,力争老年电视大学招生报名人数达到占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责任部门:老干部局、财政局、老龄办。

(十)加强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争取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多元参与,共同扶持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为老年协会发展创造条件,为老年协会文化体育、“银龄互助”、“ 星级”老年活动中心等正常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财政局、民政局。

  二、工作要求

  为老年人办实事,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符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目标,积极配合,促使各项实事的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上述实事如期完成。

  三、其他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印发

景政办发〔2014〕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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