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12-523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12〕5号 成文日期: 2012-01-05
规范性文件编号: KJND01-2012-0005 有效性: 废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7-12-08 18:20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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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

〔2011〕41 号),设置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是主管

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

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事项。

(二)增加情报中心公安情报工作和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

职责。

(三)增加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公安工作职责。

(四)取消治安管理大队对村级联防队、经济民警的指导职

责。

(五)取消基层派出所执行司法机关决定的考察、监督、管

制等工作职责。

(六)加强对县内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掌握、情况分析、

案件侦办工作职责。

(七)加强对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枪

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安全监管职责。

(八)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职责。

(九)加强对县域内治安巡逻防控、治安卡点检查和对内保

单位的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起草有关地方

性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

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承办全县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反

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及由公安部门管理的经济案件

的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主管全县暴力性案件、恶

性案件的侦破。

(五)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

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直接管理重点企事业单位内部

的治安保卫工作。

(六)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件;依法

管理全县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查处治安案件;负责全县户籍、

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指导派出所加强基础工

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七)负责全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范围内的居留、旅行

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和实施全县看守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

定的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负责全

县水上治安管理。

(十)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

工作;负责全县技术侦察手段办案任务和技术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理交通事故,

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和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对职权

范围内的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牌证发放;办理驾驶证的申领、

考试、发证业务以及重点驾驶人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

的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通讯、装备等保障

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协助管

理全县武警、消防部队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7个职能科室和7个派出所。

(一)政治处(宣传科、考核办与其合署)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协助局党

委管理、考核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提出中层干部和后备干

部的推荐意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考

核、任免、调配、工资、警衔、职称、民警福利和优抚等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县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工、青、妇、老干部的管理工

作。做好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组织民警参加各类培训;协助公

安院校在本县的招生工作;负责立功创模评优活动和各类文体活

动,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的贯彻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政治

工作,负责审核、起草有关队伍建设的文件和政工会议报告;负

责制定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承担对全局各科室队所日常考核。

贯彻落实公安宣传工作的方针,负责组织全局公安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审核公安机关报刊、出版、

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全局报刊、杂志等征订工作;组织指

导我局的文化建设;承担全局各类活动的拍摄宣传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审计室与其合署)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安内部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

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受理查处内部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检查本局

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本局违反

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以及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负责、部

署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监督,负责局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维护财经法纪;负责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

况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场执法、执勤、警容风纪

以及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等情况进行督察。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对全县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

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公安经费的预算、决

算和对预算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购

置和检查指导;负责全县公安车辆牌照的计划、审核、上报和管

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民警察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负责基建

工作的监督和实施;负责办公用房、食堂、装备器材、办公设备、

水电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负

责驾驶员的管理、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与其合署,挂情报中心牌子)

管理全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负责24小时接受110

报警、群众求助和随时接受全县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和执勤巡逻民

警报告的紧急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

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

门、各警种的警力;随时收集和掌握敌、社、情动态,及时整理

上报,并转达有关业务部门;在各警种、各业务部门分类预案的

基础上,综合制定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

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掌握、通报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

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

情况、新问题及对策,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提出工

作计划安排;起草和审核本局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件的收发

运转和上报下发工作;负责公安业务数据统计、文印、保密、公

安史志编写、会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工作。对重

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对领导交办的

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接待工作,协调对外关系。在情报

信息主导警务中发挥“主导”作用;依托情报研判综合应用平台,

利用多种方式采集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对采集的情报信息进行综

合研判,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综合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研判成

果和对策建议;对全局情报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具体承担情报工

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和情报信息的比对加工、分析研判、流

转发布、处置反馈与等级情报评定等任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

中心工作服务、为实战应用服务。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出入境管理科牌子)

掌握全县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参与或直接侦破危害国家安

全的案件;侦控宗教中的反动势力、非法组织、非法刊物和反动

会道门组织;组织实施对全县的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

社会组织等的基础调查和侦控工作;防范、抵制、打击境外反动

组织、敌对势力对我县的渗透破坏活动;开展隐蔽力量建设和隐

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宗教、民族和文

化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部署、指导全县公安基层政保基础工作;

负责对来我县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出

国、出境材料,受理审核、报批工作;受理审核外国人各类证件

工作;对境外入境人员住宿登记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办理中外

公民不服出入境管理行政行为的申诉;负责外管基层基础工作;

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处理非法出境案件和协助侦破

涉外案件和偷渡案件。

(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县内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

提出预防、打击对策,为各级领导部门提供参谋作用;侦办全县

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犯财产

犯罪案件,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公安

局派驻烟草、税务等相关单位联络室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外

地公安机关侦缉涉及我县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逃犯;为县内各企

事业单位提供经济犯罪预警信息及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

(七)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掌握全县治安动态,研究制定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

定;负责我县社会治安管理和特种行业、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

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参与维护公共场所、

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查处治安案件;指导保

安服务公司、治保会、内保单位等组织的建设;建立由治安部门

负责、有关业务部门联络的归口管理的派出所工作指导体制;依

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文化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

作;掌握经济文化系统各部门的敌社情工作,负责重要内外来宾

的安全和重要会议的保卫工作;负责户籍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对

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和征兵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

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全县一般爆破工程的审批;指导、办理涉及枪支、爆炸等危

险物品重大案事件的查处;负责保安培训机构审核、新招收保安

学员的培训和资格证发放。治安管理大队下辖保安管理中队。

(八)刑事侦查大队(挂刑事科学技术室牌子)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管理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办

理全县暴力性案件、恶性案件等刑事案件的侦破;查破积案,深

挖犯罪;负责全县追捕逃犯工作;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现场的勘查

及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刑事侦查大队下辖视频侦查中队、

重案中队、预审中队、城镇刑警队。

(九)交通警察大队

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指挥城乡道路交通

秩序、交通勤务,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按有

关规定负责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与管理;指导交通安全的宣传

教育,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

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负责对职权范

围内的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牌证补换及发放、核发临时驾驶证号牌及相关档案管理;负责办

理驾驶证的申领、考试、发证业务、重点驾驶人测试及记分达12

分的清分业务等工作;负责驾驶证管理系统、机动车登记系统、

驾驶员、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机动车检测

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外省驾驶人技能测试、汽车驾驶证所属辖

区变更权限、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拍卖号牌、县级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测行使、自行车销售登记编号确定。

交通警察大队下辖大队办公室、宣教科(法制科)、车辆管

理所、事故处理中队、道路巡逻中队、城镇中队、沙湾中队、东

坑中队、九龙中队。

(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挂信息通信科牌子)

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指导计算机病

毒的预防和处理;负责对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工

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及其

联网工作;综合分析、处理各类公安信息资料和管理公安专线电

话和无线通讯;查处违反无线通讯管理的案件;负责局机关电话、

电视电话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信息通

讯设备。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对全县社会

公安安全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组织公安科技情报的收集和研究。

(十一)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大队与其合署)

承担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出全县禁毒工作计划安排,

起草和审核禁毒委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上报

下发工作;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

提出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县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和涉毒违法

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管理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

娱乐场所、宾馆、网吧等易涉毒场所落实毒品预防措施;依法组

织协调禁毒委成员单位和乡镇以及社会各界开展全县各项禁毒工

作,监督、指导禁毒委成员单位和乡镇落实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委成员单位和乡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

育。

(十二)法制大队(信访室与其合署)

负责起草和审核县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全

县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工作;审核全县公安机关办理的劳动

教养、少年管教案件;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刑事、行政案件的审

核工作,办理由县局承办的刑事、行政复议案件及刑事、行政案

件的理赔工作;负责县局行政诉讼、赔偿诉讼的应诉工作;主持

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公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接

待和处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查处各级领导交办

的重要信访案件、控申案件及疑难信访问题。

(十三)巡(特)警大队

开展日常治安巡逻,预防和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对

抗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严重暴力性事件和恐怖事件的

先期处置;接受指挥中心下达的出处警指令;参与大型活动安全

保卫和重大警卫活动;参与以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为重点的社会治

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办理职能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为群众

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参与社会应急抢险救灾等职责。

(十四)行政审批科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便民事

项的受理、审批、办理工作;负责受理、审批、办理行政许可项

目: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

民、牧民配置猎枪审批;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民用

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

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C级);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集会游行示威审批;大型群众文化

体育活动安全许可;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计审批及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典当业特种行

业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A、B 级);

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负责办理非行政许可项目:户籍登记(包括

户口迁移、户口准迁、补登户口、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出生

登记、死亡注销、居民身份证办理及与户籍有关的业务)。

(十五)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与其合署)

承担县级公、检、法等机关承办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的羁押和刑期在一

年以下短期刑犯的管教、改造任务;承担羁押罪犯的深挖犯罪和

教育改造,负责全县治安拘留处罚人员的管教工作;依法对被治

安拘留人员实行看守,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法制、

道德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参加适当的劳动。

(十六)县公安局民族工业园分局

负责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内部单位、企业的安全

防范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等要害部门的防范

工作;负责园区内社区面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开展巡防工作;贯

彻公安法规,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群众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园区内治安行政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督促

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园区内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涉税经济

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园区内矛盾纠纷调解,配合当地公安机

关查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受委托办理一般性治安案件和刑事

案件。县公安局民族工业园分局下辖办公室、治安中队,刑侦中

队。

(十七)治安派出所

县公安局下设鹤溪镇、城郊、英川、沙湾、东坑、渤海、水

上等7个派出所。主要职责为:负责本辖区的户口、居民身份证、

公共场所的秩序,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的管理;掌握

社会治安情况,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查破本辖区的一般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贯彻公安法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

群众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

迁证、户口迁移证收费;宣传贯彻执行内河治安管理办法,维护

水上治安秩序。

1.鹤溪镇派出所辖区为鹤溪镇,下辖城南社区、城西社区、

仙童社区、红星社区警务室。

2.城郊派出所辖区为外舍管理区、梅岐乡、大均乡、澄照乡,

下辖各乡镇警务室。

3.英川派出所辖区为英川镇、葛山乡、鸬鹚乡,下辖各乡镇

警务室。

4.沙湾派出所辖区为沙湾镇、标溪乡、大地乡、毛洋乡、秋

炉乡、家地乡、梧桐乡,下辖各乡镇警务室。

5.东坑派出所辖区为东坑镇、大际乡、景南乡、雁溪乡,下

辖各乡镇警务室。

6.渤海派出所辖区为渤海镇、郑坑乡、九龙乡,下辖各乡镇

警务室。

7.水上派出所辖区为:千峡湖库区和全县内河。

四、人员编制

县公安局行政编制253名(包括编制控制数12名),其中局

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政治处主任1名,纪委书记(兼

督察长)1 名,交警大队大队长1 名、教导员1 名;股级领导职

数7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5日印发

主题词:机构 编制 通知


55.公安局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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