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景宁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地方文职和专职消防员公告(二)

2017-11-06 17:23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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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县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控力量,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专职消防员, 从事消防防火、救灾、执勤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考人数

岗位代码

岗位要求

性别

学历

专业

其它

1

县消防大队

专职消防员

通信员

1

01

高中

不限

文书

1

02

高中

不限

战斗员

2

03

高中

不限

合计

4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户籍;年龄18周岁(1998年11月14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86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处:5092083   5087798。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考务费80元/人。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占总成绩60%)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具体标准按《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按应征入伍公民的有关要求执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达到三级消防战斗员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内表现良好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用工方式

履行与现役编制的消防员相同职责,担负着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的双重职能。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日常管理教育按现役军人有关要求执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以上单位(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大保险和公积金。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县消防大队连续任专职消防员满12年以上的,参照当年服现役满12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予以落实。在合同期间食宿、服装等费用由县消防大队承担。

八、休假待遇

每年享受休假20天(不包括途中时间),每3年增加5天,最高不超过30天,25周岁以上的驻地已婚队员在执勤力量保证的情况下,每周可安排一晚回家住宿(当天下午下班后至次日早上上班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景宁畲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二0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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