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67025654X4/2015-077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9-17
发布单位: 红星街道 有效性:

红星街道2014年部门决算公告

2015-09-17 17:17 信息来源:红星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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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辖区为鹤溪镇钟楼路(寨山桥)北区域和原外舍、金钟片,四至范围为东至渤海镇、南至鹤溪街道、西至大均乡、北至云和县元和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地为胜利路70号。境内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阳光充足,春季早暖,依山傍水,故夏、秋季凉爽怡人。全年平均气温17.5℃,最高气温在7月,平均27℃,最低气温在1月,平均5℃。年降水量1708毫米,降水日数160天,年日照时数1800小时,年无霜期270天。境内水系瓯江支流贯穿全境直流滩坑电站水库。地势分别由东南和西北向中轴峡谷地带倾斜。地处洞宫山脉地区,瓯江支流溪流两测沿溪地势稍平,四周山高谷深,最高峰驮源顶海拔1173米,梅山、铁沙峰等山峰递次之。山口泗洲坳为景宁、云和两县之间的要隘。林业用地251794亩,占总面积的85.5%;耕地8739.5亩,占总面积的3.1%。辖仙童、红星、金仙寺、外舍等4个社区居委会和城北、王金垟、岗石、岭北、坑山后、岚头、杨绿湖、岭根源、潘坑、小金州、金包山、大吴山等12个行政村,76个自然村,辖区总面积194.85平方公里,总人口3.22万人。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当前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时期红星街道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梦”,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等事业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和农业、林业、水利的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负责区域内的经济、义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武、人口和计划生育、市场秩序、农业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管理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做好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民主法治村和平安乡等创建活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工作;构建权益保障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委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下直属事业单位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中心。

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200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8.86 万元,其他收入269.28万元。上年结转204.89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1917.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7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49万元、农林水支出195.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916.52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33.27 万元,项目支出 767.7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295.48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81.8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23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度农村土地流转奖励资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老党员补助等。

    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71.5万元,主要用于小金洲村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度少数民族扶持资金(大吴山龙须坦、岗石民族村道路修建补助)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补助等。

  5、农村环境保护27.69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资金等。

  6、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68.49万元,主要用于城北村农民征地补偿。

  7、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水库巡查等。

  8、技术推广9.15万元,主要用于2012年第二批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9、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4.66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度新开发及改造低产茶园基地补助资金、2013年第一批毛竹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013年度第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补助资金、2013年度惠明茶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规模养禽场一次性财政补助等支出。

  10、其他农业支出64.68万元,主要用于禽流感补助、农家乐建设帮扶项目补助资金、201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场首批关停补助资金。

  11、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6万元,主要用2013年林地流转奖励。

  12、林业防灾减灾0.89万元,主要用灾后造林补助。

  13、生产发展35.00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

  14、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45万元,主要用于2012年度省级财政第三批一事一议补助、2013年度省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

  1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3.2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补助经费、2013年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省补资。

  16、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8.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养护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17、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3.28万元,主要用于村邮员经费。

  18.住房公积金2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25.08 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12.0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有关单位来街道进行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220 批次,299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55 万 元,比上年下降(增长)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 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9.55 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3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用于公用文化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指农村生活环境保护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指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方面支出。

  14、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办事处(本级)2014年度

 

批复04表金额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7,388,634.06

一、基本支出

26

11,498,011.03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

12,927,674.87

       人员经费

27

9,165,247.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

4,460,959.19

       日常公用经费

28

2,332,763.87

 

二、事业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

 

二、项目支出

29

7,677,522.34

 

三、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资金)

5

 

       基本建设类项目

3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6

 

       行政事业类项目

31

7,677,522.34

 

五、其他收入

7

2,692,836.72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32

 

 

 

8

 

 

33

 

 

 

9

 

 

34

 

 

 

10

 

 

35

 

 

 

11

 

 

36

 

 

本年收入合计

12

20,081,470.78

本年支出合计

37

19,175,533.37

 

六、上级补助收入

13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8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14

 

五、上缴上级支出

39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5

 

六、结余分配

40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

16

2,048,961.83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41

2,954,899.24

 

      基本支出结转

17

1,525,121.83

      基本支出结转

42

838,159.6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8

523,840.0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43

2,116,739.60

 

      经营结余

19

 

      经营结余

44

 

 

 

20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合计

25

22,130,432.61

合计

50

22,130,432.61

 

注: 1.本表依据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并参照部门预算报表《收支预算总表》格式进行批复。

 

 

 

    2.本表全部自动取数,无需填写。

 

 

 


 

 


2014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办事处(本级)

2014年度

 

金额单位: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16,495,734.46

8,818,212.12

7,677,522.3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045,534.10

8,818,212.12

1,227,321.98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9,330,534.10

8,818,212.12

512,321.98

 

 

2010301

  行政运行

8,818,212.12

8,818,212.12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2,321.98

 

512,321.98

 

 

20123

民族事务

715,000.00

 

715,000.00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15,000.00

 

715,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000.00

 

150,000.00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150,000.00

 

150,000.00

 

 

2081503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150,000.00

 

150,00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76,980.17

 

276,980.17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276,980.17

 

276,980.17

 

 

2110401

  生态保护

30,000.00

 

30,000.00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

246,980.17

 

246,980.17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684,959.19

 

3,684,959.19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684,959.19

 

3,684,959.19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3,680,959.19

 

3,680,959.19

 

 

2120812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

4,000.00

 

4,0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952,337.40

 

1,952,337.40

 

 

21301

农业

984,943.40

 

984,943.40

 

 

2130106

  技术推广

91,500.00

 

91,500.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246,600.00

 

246,600.0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646,843.40

 

646,843.40

 

 

21302

林业

80,525.00

 

80,525.00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1,600.00

 

71,600.00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8,925.00

 

8,925.00

 

 

21305

扶贫

350,000.00

 

350,000.00

 

 

2130505

  生产发展

350,000.00

 

350,000.0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536,869.00

 

536,869.00

 

 

2130701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204,493.00

 

204,493.00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332,376.00

 

332,376.0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116,286.00

 

116,286.00

 

 

21404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83,486.00

 

83,486.00

 

 

2140402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83,486.00

 

83,486.00

 

 

21405

邮政业支出

32,800.00

 

32,800.00

 

 

2140505

  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

32,800.00

 

32,8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9,637.60

 

269,637.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9,637.60

 

269,637.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69,637.60

 

269,637.60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办事处(本级)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4年度决算数

 

 

合   计

446,346.36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50,83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5,516.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95,516.36

 


   

  红星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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