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0-0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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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2010-08-13 10:16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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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和县委关于建设文化畲乡的总体部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涵盖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县委“一三四八”战略部署,以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广泛的群众文化为基础,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造精品力作为重点,以发展文化产业为支撑,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为助力,以建设人才队伍为保障,巩固思想文化阵地,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推进“文化畲乡”建设。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竞争能力得到提升,文化综合实力得到提高,建设具有畲乡文化独特个性魅力、位居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的文化大县。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文化事业,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拥有基本适应畲乡文化建设的多层次文化人才群体,创作若干具有浓郁畲乡地方特色、时代特征强烈的文化精品。力争全县文化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居于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到2010年,专业人才20%达到大学、4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文化产业形成规模。通过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品牌打造,加强富有畲乡文化特色和产业竞争能力的畲族演艺、媒体传播、印刷出版、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主导行业发展,开发、培育若干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企业。形成若干支柱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化进程。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提高,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体设施布局合理。按照“县有馆、乡有站、村有室”的建设目标,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设施一流、覆盖全县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标志性文体设施,建成畲族文化中心。

文化区域特色明显。充分发掘畲乡文化资源优势,着力建立畲族文化研究中心,形成以畲族文化为核心,生态文化、山区文化、茶文化、香菇文化、廊桥文化等为侧翼的特色区域文化格局。到2010年,建成文化示范村15个以上,文化示范户70户以上。

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职能,完善文化政策,增进文化创新,营造良好文化发展环境,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繁荣文艺事业

提高文艺创作水平。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实施文化精品创作计划,抓好舞蹈、音乐、摄影、戏剧、书法、美术、文学等艺术的创作、编导、制作工作。继《畲山风》、《畲家谣》之后,编排大型《千年山哈》风情歌舞剧,经过5年努力,创作生产若干个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并具有鲜明特色的文艺精品,争取每年有5件获省市级以上奖项。

开展艺术教育和培训。县文化馆和镇乡文化站经常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每年针对性对乡镇文化站干部、乡镇文化指导员、村级文化员和各艺术门类的农村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五年内普遍轮训一次,并逐渐形成制度。“十一五”期间,争取村村配备兼职文化员,建成基层文化示范点20个,继续巩固原有的艺术基地,在此基础上新增3个以上艺术基地。逐步建立起有执照、有牌子、有固定教育场地和管理班子、有合格的专兼职师资力量和较齐备教学计划的业余艺校、少儿艺校、艺术幼儿园、农村儿童文化园、单项艺术班等10个艺术培训基地。

加强民族文化研究保护。建立畲族文化研究中心,开展畲族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创新、传承工作,挖掘、开发畲族文化可利用资源,收集、管理畲族文化档案。在研究畲族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文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积极开展民间艺术普查和保护工作,通过培植、创新等办法,积极培育发展民间艺术组织,办好浙江畲族民间艺术团。加强引导和扶持浙江民族民间艺术团自身建设,五年内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1-2名,每年推出一批新节目,每年赴市外交流1-2次,设备和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至2010年,争取每个乡镇(社区)都有一支有一定品位和特色的民间艺术团体,培育英川木偶戏、英川菇民戏、大漈花鼓戏等3支在全市较有影响的民间艺术队伍并逐渐走向市场,使之成为地方特色文化的拳头产品之一,不断得以传承和弘扬。

(二)活跃群众文化

精心举办重大文化活动。继续开展“文化零距离”活动,实施群众文化“一十百千万”工程,即通过举办一个艺术节、创建十个文化品牌、组织百场文体活动、培育千名群众文艺骨干、吸引万名群众参与。抓好畲乡“三月三”、文艺下乡、电影进村活动,继续打造“文艺直通车”和“流动电影大篷车”的文化特色品牌,每年文艺演出场次保持在40场以上,每年免费送电影下乡300场以上,使之成为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以中国畲乡风情节为载体,积极争取举办全市性和全省性乃至全国性的文化艺术活动,不断扩大区域文化的影响力。

加快发展图书馆事业。以图书馆(学校图书馆)为依托,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功能,进一步完善县、镇两级图书馆网络,逐步在乡镇、社区设立流动图书点。至2010年,全县所有乡镇(社区)图书室都达到5000册图书标准,85%的社区图书室实现计算机管理,85%的村有图书、阅览室。建成全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镇乡分中心电子阅览室10个。加强收集畲族文化类书籍工作力度,建立中国畲族图书馆。

(三)推动广播电视发展

实施广播电视精品工程。积极推进频道专业化、栏目个性化、节目精品化。扩大新闻搜求视野,拓展采集方式,丰富表现形式,主打栏目《畲乡新闻》继续保持在全市县级台的特色优势。实施严格的、规范的审查机制,建立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制作激励机制,加强与省市台各频道的交流与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实行节目制播分离,精心打造具有浓郁畲乡风格、时尚气息的“畲乡风”、“新闻直通车”、“畲语新闻”等绿色频道。注重品牌栏目的打造,注重特色和宣传包装。新闻、社教、文艺每年都出若干批精品力作,力争有一定数量的作品在市、省和全国获奖,不断扩大电视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提高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和覆盖质量。以提高中央台和省台、市台、县台广播电视节目入户率为重点,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力度,结合乡镇行政村的调整争取2008年实现20户以上通电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县城传输网络实现860MHZ双向传输改造;乡镇传输网络达到750MHZ以上。规划实施好县至镇( 乡 ) 光缆主干线,形成东西两大环网,并使单向传输网逐步改造成双向传输网,完成有线电视信号从模拟向数字整体平移转化。以城镇化为契机,推动电视用户数持续攀升,力争至“十一五”末,努力实现有线电视用户每年递增2000户,农村入户率达到90%以上,全县有线电视用户突破2万户大关。

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和多功能服务建设。逐步完善县广播电视台业务用房功能,基本完成100平方米的综艺演播室和虚拟演播室。广泛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实现节目采编、播出、传输全数字化和全自动化。积极开发宽带网络的潜在多功能,从单一的广播电视传输业务,逐步向集语音、数据、图像等功能于一体的宽带综合业务数字广电网发展。

(四)发展畲乡文化产业

现代传媒业。传媒业是我县基础好、实力强的产业门类之一。要进一步发挥印刷、广播、电视、报刊的竞争优势,运用高新技术大力改造传统传媒业,加快产业升级步伐。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调整经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大规模整合。

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充分挖掘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畲族文化资源,不断开发和提升畲族风情、大漈时思寺等旅游文化品牌的产业价值,精心打造畲族文化、廊桥文化、香菇文化、茶文化、生态文化等旅游文化精品,通过风俗表演、畲族服饰、工艺品的展览促销,实现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全省和华东各地的资源共享和客源互动,做大做强旅游文化产业,努力将景宁建设成浙江省乃至华东地区较有影响的民族风情旅游名县。

演艺娱乐业。以浙江畲族民间艺术团体制改革为契机,鼓励集体、个人准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艺演出业,改制、组建、新建各种形式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和演出中介机构。以繁荣有序的演出市场为目标,积极引导演出中介服务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促进全国性和区域性演出市场网络的形成。

体育健身业。依托景宁现有优势,组合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和人才资源,重点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体育休闲旅游事业,拓展体育技能培训、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广告媒介等领域;进一步完善体育竞赛市场、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体育技能培训市场、体育彩票市场等产业。

畲族工艺品制造业。通过政策扶持,多渠道资金融入等机制,大力推进畲族工艺品制造业发展,规范畲族工艺品市场,至2010年,建立1-2个较有规模的畲族工艺品制造企业,成为文化产业的主要经济增长点。

(五)推进全民健身

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继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在乡镇、社区新建一批健身工程,争取各乡镇均拥有1条以上体育健身路径。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6%。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名,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发展体育社团组织,新建县单项体育协会5个。力争创建一个浙江省体育强镇。

加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增强竞技体育的发展后劲。全力办好县首届体育节运动会,积极争取承办1次以上省内体育赛事。竞技体育总体实力继续保持全市前茅。以争创“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业余训练学校的建设力度,健全后备人才训练网络,坚持常年在训人数稳定在300人以上。

(六)加强文物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级文保单位时思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和实施维修工程,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管理,完成2座省保文物单位(点)的维修。配合重点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文物维修管理工作和库区陈坦墓、外舍青瓷窑址等文物迁建挖掘工作,不断推动“革命历史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社会文物管理工作,促进文物与其它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制定《文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继续推动风险等级达标工作。

加强非物质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在民族中学和民族小学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传承教育,在职业高中设立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学校,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建筑、传统手工艺、服装服饰、音乐舞蹈、神话传说、民歌等非物质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公布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争取3-5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1-2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积极推进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完成畲族博物馆的建设,推进博物馆馆藏文物宣传、开发。鼓励和支持民间文物收藏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文物工作的社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实行博物馆逐步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对象实行免费开放。

(七)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建立县、镇、村群众文化三级网络,巩固和提高现有的东海明珠和山花工程创建成果。以群众文化阵地网络建设、活动网络建设、队伍网络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为抓手,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体育中心为龙头,带动和指导镇(乡)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以创建基层文化示范点为重点,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至2010年,所有镇(乡)都达到“山花工程”以上标准,全面推行镇(乡)文化指导员和村级文化员制度,争取村村配备兼职文化员,建成基层文化建设示范点20个。

继续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全力建设畲族文化中心,完善县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体育场等文体标志性基础设施。积极创造条件新建游泳馆、网球场,配套建设社会体育活动设施及健身网点,完善国民体质检测机制。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按照“东海明珠”、“山花工程”的整体部署,推进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等设施建设,促进文化示范村、体育特色村、文化主题社区等发展。

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以县体育馆和畲族文化中心为重点,改革创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委托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断促进我县文体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机制的创新。

(八)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成和完善演出、旅游、娱乐、电视节目、图书音像制品、艺术品拍卖等相关文化市场。建立以院线为主、互通互联的电影市场体系。建立和发展体育竞赛市场、健身娱乐市场以及体育人才培训等体育文化市场。发展文化旅游服务市场,积极参与旅游集散和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培育和建立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文化要素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积极有序地开放文化市场。做好文化市场开放工作,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消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分割,在文化娱乐市场、美术市场、音像书刊零售市场、文化策划咨询市场基本放开的基础上,有步骤、有条件地开放演出市场、电影市场、音像节目制作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市场。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投资、经营,鼓励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按国家有关规定吸引外资参与我县的文化产业投资和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实现与国内国际文化市场的接轨。

培育文化中介组织。在演出、影视、艺术品、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积极建立有序竞争的中介机制,发展经纪、代理、咨询服务等中介组织,发挥在资源供给、产品生产和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制定和实施文化中介规章制度,规范文化中介企业的设立和运行,为文化交易信息化、法制化和网络化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制定并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

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重点加强对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牢牢掌握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内容的审核权。

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积极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系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实行文化综合管理。健全与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构建文化管理的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划行业发展、制定行业标准与专业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开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

改革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改革实行分类推进、分类管理。对新闻媒体、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加大投入,改善服务,积极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同时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激发自身活力;对事业体制中允许经营的资产和业务,逐步将县艺术团、新闻媒体和出版社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及其综艺娱乐类、科技社教类、影视剧制作销售等,面向市场转制和重组;创新新华书店、电影公司等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以股份制改造为基本方式,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培育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或集团。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健全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

改革文化市场管理方式。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统一文化市场管理规则,建立完善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严厉打击盗版盗印、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二)完善文化发展政策

加强文化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研究,注重文化政策法规与文化发展规律的同步协调,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更好地利用政策调节,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发展文化的合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化经济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县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化投资政策。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文化事业费的增长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调整政府投入结构,改革政府投入方式,实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结合,日常财政拨款与项目资助相结合,实现由“养人头”向“养事业”的转变。

文化市场准入政策。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单位的政策界限,探索形成外资投入、社会投入、政策投入等多渠道的文化融资体系。鼓励非国有经济成份及非文化单位投资文化产业。凡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均鼓励和支持国内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或受托管理的文化场馆,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同等待遇。

文化税收政策。运用税收、金融、价格、法律等手段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增值税先征后返、营业税减免等政策规定。完善社会力量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的所得税扣除政策。

文化开发政策。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予以优先安排。规划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预留地,土地享受政府划拨政策。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规费。对危旧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的文化设施进行置换、复建或重建。对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提供土地房产优惠政策。

(三)加快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年龄梯次合理、专业分布均衡、整体素质优良、具备参与省内国内竞争实力的文化人才群体。

多渠道培养文化人才。大力选拔有潜力的中青年文化人,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级文化创作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才。

注重文化人才引进。完善文化人才引进政策,设立文化人才发展资金,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文化名人和文化经营人才。

加强文物、博物馆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引进和使用人才,着力解决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切实提高文物博物馆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高度重视社会保护力量的培植,不断深化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

建立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允许有特殊才能、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突出贡献的人以其管理、技术、专利、品牌等参与收益分配。 

(四)加强文化建设工作考核, 建立文化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各镇乡、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考核制度,完善奖惩措施,不断加强文化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和重点文化项目的建设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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